“只有前一个人去世,才能有下一个人继位。”
中国古代的宗法制,以及嫡长子继承制,並不是长房继承制。
继位顺序在第二代的时候,是非常清晰明確的。
就是嫡长子,嫡长子同母弟,庶子三级,所有身份相同的人,按照年龄排顺序。
排到第三代的时候,也就是孙子辈及以下的时候,就有些麻烦了。
所有“嫡某孙”的继承权,都在其他所有儿子前面。
但除了“嫡某孙”之外,其他的任何孙辈以下人员,都在所有的儿子后面。
因为“嫡某孙”属於继承人的继承人,属於原始宗法逻辑上的继承人。
如果每一代人都正常承袭,本来就该轮到这些“嫡某孙”继立。
中间有人早亡,不影响整个继承顺序,不影响继承链条。
但是,除了这些本来应该继位的“原始继承人”之外,其他人就都是“眾子”和“眾孙”的区別了。
他们都是本来不应该继承的,都是“非原始继承人”。
大家都是非原始继承人的话,那就看与被继承人的亲缘关係远近来排列顺序了。
宗法上讲“父子亲而祖孙远”,所以眾子皆在眾孙之前。
哪怕是庶幼子,也在嫡次孙之前。
庶幼子是皇帝自己的儿子,嫡次孙是皇帝儿子的儿子。
反过来,只要有一个原始继承人,哪怕是嫡玄孙,顺序也在嫡次子之前。
因为宗法上实际並没有嫡次子、嫡次孙这种概念,他们应该是嫡子同母弟,嫡孙同母弟。
他们的身份性质都是“眾子”、“眾孙”,而不是备用嫡子、备用嫡孙。
英法等欧洲国家大多是长房继承制,同时允许无限代位继承。
前一房只要有一个活人还在,那就轮不到下一房继位。
如果按照中国的宗法继承制,那英国的维多利亚就算是男性也当不上英国国王。
因为维多利亚的爹並不是长子,还死在了当国王的哥哥的前面,维多利亚还有其他的叔叔和姑姑们在世。
按照英国的继承法,要大房、二房、三房这样往下轮,只要数到一个人,就不再往下数了。
维多利亚父亲的兄长,全都没有合法子女,维多利亚没有合法的堂哥和堂姐姐,所以才能轮到她继承干位。
朱桓讲这些东西的时候,朱元璋听到第一句还明显有些意外,这废除太子职务和废除丞相一样,怎么能算是退后一步呢。
等到朱桓说到半截的时候,朱元璋就已经基本明白过来了。
既然通过祖制结合宗法,彻底定死了继承顺序,那皇帝就不能干涉继承顺序了。
太子的存在虽然影响君主的权力,但是“立太子”这件事情的过程,其实属於君主权力的扩张。
继承顺序本来是宗法制度卡死的,本来就是不需要专门去“立”一个太子出来。
但是既然有了“立”这个动作,皇帝就可以影响这个动作。
皇帝可以根据一些外置条件,打著贤愚不肖等难以简单分辨的理由,改变严苛的宗法继承顺序。
也就是能够討论“立贤”还是“立长”了。
所以太子其实和国相非常类似,最初的设立都是君主权力提升的表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