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向李如松申请了整整五百颗“万人敌”,这种明代官方製造的,內含火药和铁蒺藜的陶製手榴弹,是集团衝锋的利器。
同时,他还准备了数千支浸透了火油的特製火箭。
最后,他將戚继光发明的经典“鸳鸯阵”,根据夜间突袭的需要,进行了简化变种。
十一人一队的庞大阵型,被他拆分成了更灵活,更具突击性的三人战斗小组。
一人持藤牌与短刀,负责突前格挡与近身缠斗。两人持长柄朴刀,负责左右两翼的劈砍杀伤。
这种阵型,在小范围的遭遇战中,將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。
短短几日,整个锐字营,已经从一支明军精锐,被李子成彻底改造成了一支装备,战术思想,都领先这个时代数百年的……特种部队。
决战前夜,李如松的中军帅帐灯火通明。
巨大的沙盘上,敌我双方的態势已经被用不同顏色的旗帜,標註得一清二楚。
韃靼人的万人伏击圈,如同一只张开大口的巨兽。而明军的三路反包围伏兵,则如同三柄即將刺入巨兽肋下的尖刀。
李如松最后一次召见了李子成,进行计划的最终確认。
“乾涸湖,地处盆地,易守难攻。”李如松指著沙盘上的一点,眉头微蹙,“你部虽是奇兵,但只有三百人。一旦被发现,陷入重围,本帅的主力,鞭长莫及。”
“总爷放心。”李子成的声音,已经恢復了往日的沉稳,“攻心为上,攻城为下。我部的任务,不是歼敌,而是製造混乱。”
他顿了顿,拋出了一个让李如松惊讶的理由。
“关键,在於天时。”
“天时?”
“正是。”李子成的眼中,闪烁著理性的光芒,“总爷可曾想过,夜间突袭,倘若风向不对,我军的火攻效果,岂非大打折扣?”
李如松点了点头,这確实是他担心的。
李子成自信地解释道:“这就是科学,或者说,格物之学的道理。塞北戈壁,沙石地貌,其物理特性是吸热快,散热也快。白日,烈日暴晒,地表温度急剧升高,空气受热膨胀上升。入夜后,没有了日照,地表的热量迅速散失,温度骤降。此时,山坡上较冷的空气,因为密度更大,会沿著山坡向下流动,沉入盆地。这就形成了稳定,且方向几乎不变的山风。”
他伸手指著沙盘:“乾涸湖盆地,正处於这片山脉的下风口。届时,我军只需占据上风口,顺风放火,火借风势,风助火威,必將形成一片火海,一发而不可收拾。”
李如松听著这些闻所未闻,却又似乎蕴含著天地至理的分析,眼神变得愈发复杂。
他读过兵书,知道“顺风放火”,但从未有人能將这背后的道理,讲得如此透彻,仿佛洞悉了天地运转的规律。
“那……为何一定执著於寅时?”李如松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。
“此非迷信,而是人体之秘。”李子成解释道,“据医书记载,人自亥时入眠,魂归於肝。至丑时,血气行於胆。而到了寅时,乃血气由静转动,由阴转阳,从肝输布於肺的关键时刻。这也是人整夜之中,睡得最沉,戒备心最低,身体本能反应最迟钝的时刻。”
他用一种更通俗的方式总结道:“在这个时间点,就算敌人被警报声惊醒,他也依旧处在半梦半醒之间,身体的反应速度,判断力,都远不及平时的一半。此时,我军发动雷霆一击,敌军將士,醒著也如梦游,猝不及防之下,必然大乱。”
帅帐之中,一片死寂。
李如松死死地盯著李子成,他心中那股复杂的情绪,再次翻涌上来。
此子的学识,仿佛不属於这个世界。
他看战爭,看的不是兵法阵图,而是天时,地利,甚至是人体血脉的脉动。
他是一柄最锋利的剑,但……这柄剑的思想,却深如渊海,让他完全看不透。
最终,所有的疑虑,忌惮,都化作了一声长嘆和绝对的信任。
李如松从帅案上,拿起了一支代表著临场最高指挥权的红翎令箭,郑重地递到了李子成面前。
“锐字营,从现在起,脱离中军序列,只听你一人號令。”
“此战,你部若能功成,本帅亲自为你向朝廷请功,记为首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