埃琳娜把那本签名版的《午夜惊奇》收到了吧檯下面的架子上——就是上次放《罗斯玛丽的婴儿》的那个位置。那本书被埃琳娜移走了,给林恩的杂誌腾了个地方。
弗里曼灌完了第三杯不知道是谁的酒,红光满面地站起来,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口。
“我得回去盯著加印。那台破油印机隨时可能罢工。”他回过头,指了指林恩,“你,小子,给我继续写。下一期我给你留头版。头版!最大的字!”
“稿费涨不涨?”
“涨你妈的涨,我又不是兰登书屋。”
弗里曼笑骂著推开门,三百磅的身躯消失在曼哈顿的夜色里。麦克跟在后面,走之前回头咧开嘴,冲林恩竖了个中指。
门关上了。
酒吧的声音一下子安静了下来。
埃琳娜绕到吧檯后面——虽然今天不是她的班,但她的身体好像有记忆一样,自动就站到了那个位置。她从冰柜里拿出一瓶啤酒,用开瓶器一撬,给自己倒了半杯。
然后她从架子上拿出另一只杯子。
“金汤力?”
“嗯。”
她调了一杯金汤力,推过来。
两个人隔著吧檯,各自喝了一口。
“阁楼上的人还在。”埃琳娜忽然说。
“嗯?”
“你写的那句话。是我跟你说的那个梦。”
“你记得。”
“我当然记得。那是我自己的梦。”她看了一眼林恩,“我没想到你也记得。”
“我记得所有能写成故事的东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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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所以我对你来说就是一个故事的素材?”
“不是。”
“那是什么?”
林恩想了一下。
“我喜欢这个故事,不是因为它有多诡异、有多孤独,而是因为有人愿意在凌晨的酒吧里,跟一个只见过三次面的计程车司机,说出自己十五岁时做过的梦。”
埃琳娜没有接话。
她低头喝了一口啤酒。啤酒的泡沫在她的上唇留了一道细细的白线,她用手背擦了擦。
林恩看著吧檯上那只空了的纸箱子。还留著几本,弗里曼走的时候忘了拿。箱子的侧面用记號笔写著:《午夜惊奇》第47期·加印1500份·弗里曼亲启。
一千五百份。
在《纽约客》一期卖四十万份的年代,一千五百份什么都不算。连曼哈顿的一个街区都覆盖不到。但对林恩而言,这是最令人值得纪念的一个瞬间。
林恩喝完了金汤力后,他把空杯子放在吧檯上,站起来,拉上夹克的拉链。
“我该走了。明天还得跑车。后天——”
“后天是周六。”
“后天下午,蕾婭和米勒约了我再碰一次面。准备周一去见汤普森的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