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际上,沈夙在做小少爷的时候,只会用右手剪左手的指甲。
左手则笨得要命。
每当这个时候,他总会请鹤振帮忙,美其名曰互帮互助。
鹤振的手臂从小残疾,左手的灵巧度不错,总能用银光镀亮的锉刀将小少爷的手指修剪得十分整齐光滑,小少爷则窝在鹤振怀里,享受着这份专属的惬意。
时过境迁。
鹤振道,“。。。。。。”
他实在无法直接张口要求,要求沈夙立刻辞掉工地的工作,重新做回他捧在双手里的珍宝。
四年时间,改变的东西很多,细枝末微的东西也很乱。
他现在不敢妄动,生怕误触了沈夙的某个敏感神经,再从他的生活中消失。
他与沈夙现在仅仅是在表面维持着平和,但其实,两人都像是装在各自玻璃瓶中的木偶,彼此能轻易看见对方,却无法做到真正地拥抱。
沈皓初很快就睡着了。
沈夙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,再一看时间,已经磨蹭到了7点,距离他上班的时间只剩一个小时。
又要被扣掉200元了!!
救命!!
沈夙无声呐喊,却被跟在后面而来的鹤振,用手指捏住了后颈。
鹤振的机械手算是目前最优质的碳纤维制造,触碰在沈夙的肌肤间,明显的无机质凉意,瞬间激起了浑身的轻颤。
好凉啊。
沈夙颇为恼怒地看他。
鹤振道,“反正也迟到了,先一起吃顿热气腾腾的早点。”
言罢,还将沈夙装在口袋里,冷冰冰的饭团拿走。
“隔夜饭也最好少吃,对胃不好。”
沈夙瞧他已经收拾的衣冠楚楚,与自己这副疲于奔波的造型天壤之别。
小孩子惹他是可以忍得,某些人就是不行。
沈夙用手拍开他的机械手指。
当然,动作轻轻地,要知道这副机械手臂看起来就好贵的样子。
“没时间了,你自己吃吧。”沈夙像是真的在叮嘱自己家的老公般,忽然打开了话匣子,“你走之前,要去看看皓初,我怕他发现人都不见了,又要哭鼻子。”
小孩子最爱哭了。
假如没有大人陪伴的话。
沈夙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,父母虽然生意兴隆,但总让他和姐姐在家孤零零地带着,包括过生日的重要时刻,也未必能全部在场。
。。。。。。
说起来,他也没有什么区别啊。
每天在皓初睁开眼前离去,在皓初睡熟之后回来。
。。。。。。
无休止的情绪内耗,全部来源于对于生活苦难的无奈。
鹤振像是猜透他的想法,不由用机械手又冰了他的面颊一下,推着沈夙道,“放心吧,吃早点的时间是能余出来的。”
“我一会儿开直升机送你去上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