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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30(第6页)

那位托马斯·韦恩,那个有趣的谜团,那位聪明人,应该会带来更加令人兴奋的东西,他会给自己带来更加、更加迷人的未来。

现在,这位托马斯·韦恩,自己承认的聪明人,正充满期待(并没有)、用如此赏识的目光看向自己(看工具人的眼神),他的笑容充满了鼓励(只是普通的笑容),他浑身都写满了“尼格玛,你可以”(不要虚构情节好吗),自己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?

“我可以,当然,我是说,我能行的,先生。”尼格玛声音激动得有些颤抖,“我愿意。”

他心情激动,直接一把抓抓住了林恩的手,林恩有些微妙地低头看了看,心想这人到底什么毛病,动不动就喜欢抓别人手。

但林恩也懒得尝试挣开,他说:“很好,那么爱德华,现在开始你直接听命于我,不必再去研发部了。”

爱德华,天呐,他叫我爱德华,尼格玛激动得人都快冒烟了,这是何等的看重!他们俩简直就是路易十三遇上了黎塞留,威廉一世和俾斯麦!定能共创佳话!还哥谭一个朗朗乾坤啊!

而到时,他爱德华·尼格玛,就会获得众人的崇拜与艳羡!所有人都会为他的聪明才智而折服!

“那么,爱德华,我需要你去做一件事。”林恩说道。

是什么?莫非要研发什么高端秘密武器,还是调查哥谭高层的密辛,亦或是制定一个宏大的控制哥谭的商业计划?!尼格玛浮想联翩,觉得自己正在走向人生巅峰。

“我需要你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去帮我找一位在下水道里的朋友。”林恩微笑着,看着尼格玛。

尼格玛:“啊?”

不要相信坏男人的话,会变得不幸。

这是一句至理名言,但彼时的尼格玛尚且不懂得这个道理。或者说,他觉得自己飘零半生,正逢明主,觉得眼前之人简直是哥谭最有眼光的好人。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林恩的BOSS直聘。

这就是他数天后,一身污垢,臭烘烘脏兮兮出现在哥谭下水道的原因。尼格玛的西装破破烂烂,整个人活像是在街上乞讨了半个月。

“我讨厌哥谭!!!”他如此悲愤地想着,双腿都在打颤。而一只人形大鳄鱼,正眼含凶光注视着他,那张大嘴张着凑近尼格玛,一口就能把可怜的尼格玛头咬掉,长久没刷牙的臭气熏得尼格玛眼泪都快流下来了。

他沦落成这样的原因,要从哥谭的鸡开始说起,但是在那之前。

再重复一遍,不要相信坏男人,会变得不幸——

作者有话说:终于入v了,感谢大家订阅,鞠躬,jpg

这几天因为要上夹更新时间可能比较微妙,明天也是零点左右更新

注:尼格玛举的那俩对例子,都是君臣相得的,但是臣子都比君主出名()所以这人被讨厌纯自找

写完这章我感觉自己脑子像被勺子杀|人狂敲了,这是部电影感兴趣可以看看。

第24章

哥谭发生了连环鸡口失踪案。

最近哥谭发生了很多事,《阿卡姆计划》的建筑师被人杀|了,各方媒体争相报道。

在这种全城气氛诡谲的时刻,哥谭有人家的鸡被偷了就根本不算是什么能让人感兴趣的事。

你别问哥谭人怎么在城市里养鸡,哥谭的事你少管。

而爱德华·尼格玛,一名有着超高智商的天才(自称),今天来到了这个“哥谭鸡口连环失踪案”的现场。尼格玛愁眉苦脸地盯着那个井盖,像是井盖上有富兰克林似的。

一天前,托马斯·韦恩先生交给他一项重要任务——找到躲进下水道的杀|手鳄,将它带回来。

尼格玛智慧的大脑飞速运转,他开始调查,已知要找的家伙是个人形鳄鱼——认真的吗?而根据他搜集的信息,最近哥谭的这几条街发生了居民养的鸡消失的案件。

综合所有消息,他找到了这个下水井口。他看着那个井盖,深吸了几口气。

“加油!爱德华!这次机会这么难得,你必须把握住!”他给自己鼓劲。终于伸手去打开井盖,钻了下去。

杀|手鳄——现在他还叫韦伦·琼斯,正郁闷地试图点火,他旁边有只被勉强拔了毛的鸡。

他也不想去偷鸡的,其实他并没有那么——他一点也不喜欢吃生食,但是在他饿极了的时候就会脑子下线,兽性本能占据上风,然后就会开始一口把鸡给吞了。

要是有头牛或者猪大概也会被他笑纳,但可惜哥谭东区的人均生存空间还不足以让他们去养这些大型动物。

然后韦伦恢复理智后,就会开始呸呸呸吐毛。他深刻地感觉自己生活是如此悲惨。

所以他现在在试图烤鸡,即使是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,也要保持一点身为人类的尊严。

绝不是因为烤鸡更香。

下水道太潮了,韦伦几次试图点火结果都熄灭了,他烦躁地挠头,想到烤鸡又决定再试试。

终于,他看到眼前的木头上燃起一个火星,他呼呼吹着气,试图让那个小火星茁壮成长。就在这时,一个东西惨叫着从天而降,直直砸在了旁边的水道里,激起的水流扑打在木头堆上。

那个火星消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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