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到纽约的时候,林恩便发现了一些变种人。
凭藉强大的耳力,他早就听到了那些变种人已经找到了一处变种人研究基地。
现在,他只需要跟著那些变种人,一同摧毁那个变种人基地就行。
傍晚时分,林恩便来到了一处酒吧。
酒吧內,喧闹的摇滚音乐声此起彼伏。
绚丽的彩光向著四面八方射去,照耀著那些不断扭动欢呼的人群。
林恩的视线放在不远处的三人身上。
其中一个中年男人抽著雪茄,拿起酒杯一饮而下。
那人的髮型有些奇怪,两边高高翘起,有些像是飞机头。
男人的面部线条清晰,眉毛异常浓郁,脸上的络腮鬍更是增添了不少阳刚的感觉。
他身材魁梧健壮,浑身散发著一股野性的气息。
透过皮衣,林恩都能看见男人那极其清晰的肌肉轮廓。
当然,在万筒写轮眼中,林恩还看见了隱藏在男人指骨和手臂间的一些金属。
“艾德曼合金吗?”林恩若有思索。
“看样子,这几个准备突袭研究基地的变种人,为首的应该就是金刚狼罗根了。”
在漫威宇宙里,艾德曼合金绝对算得上是最为坚硬的一种金属。
不仅能够硬抗核爆,甚至金刚狼被雷神之锤砸中的时候,雷神之锤都出现了裂痕。
这足以说明艾德曼合金的坚硬程度。
十几分钟后。
林恩跟在罗根等人的身后,逐渐离开酒吧。
但在出酒吧后不久,他的见闻色便感知到了有不少武装人员在周围的小巷子里游荡。
“是来找我的?还是抓捕其他变种人的?”林恩心中疑惑。
他自问没有暴露位置,也没有暴露自己的面貌。
应该是抓其他变种人的,比如前方的金刚狼罗根一行人。
林恩摇了摇头,想到自己刚创造的混元一气,便將那些思绪给扫除。
不管有多少武装人员,有多么恐怖的热武器。
他便自信,自己拥有轰击他们的霸念。
他林恩便拥有这种强绝霸念!
只不过现在,林恩准备跟著金刚狼罗根一行人,前往那个变种人研究基地。
抵达研究基地后,直接大肆杀戮,顺便获取一些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