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拉的十门大口径臼炮在天亮前已经就位,布置了炮位阵地,熟悉了射界。
望远镜里,一千多号野蛮人在缓缓靠近。他们穿着破烂的皮甲,用着粗笨的刀斧,并没想象中那样全员换装。
“换过去,我要是见到这么多野蛮人出现,只怕已经被吓的要尿裤子了。
他们会摧毁村庄,屠杀弱小,夺走所有生存物资,乃至将死难的孩童尸体插在武器上,耀武扬威。”
工事后,不论是人类、矮人、侏儒、狗头人,对野蛮人都有难以磨灭的痛苦和仇恨。
那是无数血泪和仓皇留下的记忆。
但现在。。。。。。
“猎兵就位。”达武出现在矮墙工事后,目视敌人,举起配枪,高声呼喊。
一百多名装备夏普斯步枪的猎兵站在齐胸高的矮墙后,冷静看着对面加速靠近的野蛮人。
“标尺三百,瞄准对面敌人阵线。”达武扭过头,看向手下的精锐火枪手。
步枪早已装填完毕,以矮墙为依托,齐刷刷将标尺定在三百,瞄准。
在炮楼顶部,扎瑞尔向举着望远镜的周青峰问道:“要我去直接猎杀那位哈罗德男爵吗?”
周青峰手里的望远镜是老萧特意送来的军用款,对五百米外的目标能看清其脸上多少颗麻子。
他摇摇头,将望远镜递给扎瑞尔,指着一里地外的土坡,严肃的说道:
“那位哈罗德男爵有点不对劲。我印象中,他不是这鬼样子。”
在对面的土坡上,哈罗德也举起青铜望远镜,欣喜的喊道:
“好,很好,我看到周青峰那小子了。他真的亲临一线。就不信。。。。。”
话音未落,矮墙后的猎兵受命开火,排枪声震四野,惊的附近飞鸟野兽惊慌逃避。
加速跑动的野蛮人像撞上无形的死线,前头二三十号最勇敢的精锐于枪声中鲜血飙飞,猛然摔倒。
夏普斯步枪不是排队枪毙时代的武器。它的威力、射程、精度已经摸到了现代步枪的门槛。
当它在美国南北战争出现时,还恪守线列步兵战法的扬基佬吃够了苦头。
前排的野蛮人倒下,后排的立马补上,继续冲。在他们看来,区区三百米,一口气就能跑完。
只要能翻过对面那道不堪一击的矮墙,就能冲进人类队列中大杀特杀。
但后膛快速装填的夏普斯步枪没给这个机会——打开扳机护圈,枪机下落,抽一发弹药塞进弹膛,闭合枪机。
猎兵将枪托顶在肩膀,一发发子弹和底火就摆在矮墙上,装填速度能达到每分钟八发。
第二轮射击来得比预想更快,更精准,倒下的野蛮人也更多。
与此同时,野蛮人还不时踩中踏板或绊发绳索,地下会突然弹出一颗黑乎乎的跳雷,在一米高度炸开。
此刻雷鸣。断角的嘴角弯出一道弧线,这向来憨憨的矮人咬牙切齿的骂道:
“对面的狗杂种,你们没想到爷爷有炮吧,今天让你们尝个爽!”
十门火炮已经装填完毕,打算曲射三百米外的野蛮人队列。
可不等雷鸣。断角挥手,炮楼上传来扎瑞尔的厉声呼喊,
“炮兵,听我命令,改变目标,瞄准六百米外敌人指挥官所在的山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