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能重新调取“清晰”记忆,看自己的眼睛有没有记录下来。
记忆里,闻野走上台。
聚光灯跟随。
“我在三年前杀了人……”闻野说。
场景和之前一样发生了变化。
但场景展现的并不是三年前,而是十三年前,闻野八岁。
那天易立不舒服,没有上学,放学后她一个人沿着铁路回抚育院。
铁路是近路,又干净,两边的排水渠旁边有两个窄窄的小平台,闻野她们放学喜欢沿着那里走回去。
被院长知道后,院长不让她们走铁路,太危险了。
她们也只有下雨的时候才偷偷走,平时大晴天都是走泥巴大路回去。
这次闻野为了快点回去,选择走铁路。
对面来一个男人,闻野从排水沟的这边跳到那边,准备避开他。
谁知道那个男人突然跨过来拉住闻野,手往牛仔裤后兜伸去,拿了几张零钱出来,手一直在抖:“脱裤子给我看一下,我给你钱。”
闻野都笑了,直接朝他外置大便狠狠地踹了几脚。
走远后,闻野转头看他,他捂着那里,蜷缩在排水沟中。
回去后闻野谁也没有说。
场景黑白转换,来到了三年前。
闻野和易立上完晚自习回家,路上遇见了一位长发男乞丐。
开始闻野还没有注意到他。
谁知道那个男乞丐一看见闻野,吼叫着要去打她:“你害我好深!你害了我!我杀了你!”手上居然还拿了一把刀。
闻野一眼就认出了他,他就是铁路那人。
那年闻野18,身高已经183了,她一脚踢翻了男人,一个跨步直接用脚踩着他的脸。男人倒地,刀马上捅了出去。
闻野的脚被划伤。
与此同时,易立往旁边拿了一块板砖,拍向男人,男人的刀飞向闻野。
闻野捡起刀。
白进红出。
救护车来之后,把男人拉去医院,没救回来。
男人死了,他的家人突然出现索要赔偿。
闻野那时候差几个月成年,但因为从小被遗弃,她的实际年龄比登记年龄要大,所以被判了实刑,过失致人死亡有期徒刑三年。
场景消失。
闻野的声音再次响起:“……已经服刑完毕。我没有隐瞒,没有细节补充,不需要二次陈情,也不会喊冤,可以直接审判。”
闻野瞳孔恢复,再次睁开眼,时间20点29分,她回看记忆只过去了半分钟。
此时灯光游走,停在了518监室。
【我们在众多判官中选出了一位代表,请518说出你的数字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