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你还活着,
所以我只能安静地活在不配这个词的牢笼里。
别试图安慰我。
也别试图理解我。
这封信不是写给你的。
是写给我体内那块已经变质的肉。
我得挖出来。
不然,我会发疯。
这封信是我给自己的——
不是告白,不是控诉,不是解释,也不是请求。
只是一次清醒的告别。
我会像清理伤口那样,把你从心里清干净。
很疼。
但我还是会这么做。
——叶】——
作者有话说:50个红包![三花猫头]
第37章
这封信叶语莺最终没有烧毁,也没有撕掉。
她试图这么做过,将纸张撕掉一半,却后悔地放下。
她从书桌后站起身,彼时骤雨停歇,她垂眸,用冷漠的目光打量着白色纸张上的字迹,却奇迹般感受到内心的平静。
仿佛,在她动笔写下这些的时候,心魔就被诉诸笔尖,被这张纸封印在二维维度,暂时不会在这个夜晚剩下的时间里打扰到她。
于是她决定将它留下。
第二天清晨,她小心地叠好纸张,放进一个信封里,连封口都没粘,胡乱塞进了书包里。
她有些害怕,打扫卫生的阿姨会在她上学期间进入房间,又十分偶然地发现这封信。
尽管这可能性约等于零,但是她不能冒险,大概因为信里的人物就在这所宅子里。
叶语莺倒是宁愿这封信在最坏的情况下在外面被发现,而不是在自己房间被发现。
阁楼里还有他的物件,有时候午夜梦回,她心虚地觉得,那些死物仿佛趁着月光的魔法苏醒了,在阴暗角落里死死盯着她一样。
她长这么大从未这么心虚过,就连小时候想偷拿一块钱去买学校门口的零食也没这么才心虚过,但是当时她最终也因为受不了内心的敲打,口袋里揣着那一块钱在学校兜兜转转一个下午,又原封不动放了回去。
她只是想把这情愫从自己身上剥下来,就像割掉一块坏死的肉,为了避免自己病入膏肓而已,不管是被扔进水沟,还是落到他人手里,都是种解脱。
早晨的阳光刚刚爬上窗沿,她背着书包下楼的时候,心跳得比任何一次迟到还快,脚步也放轻了些,尽管无人能听到。
她去侧门的路上,会路过那扇熟悉的门,脚步忍不住慢了几秒。
以前她还会心无旁骛地大大方方用好奇的目光往楼上望,幸运的话,她会在某个时间点看到
窗帘后高大的人影在晨光中闪烁。
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看不见的,因为程明笃的作息和大家都不一样,每次往往他都没来得及把时差调整好,就已经到了离开之日。
太阳还未升全,灰白色的天光照进复古的回廊,把她的影子也一并打磨得像褪色的牛仔裤一样发白。
今早发生太多意外,由于思绪复杂,她没有好好注意时间,走到公交车站的时候上一班车刚好开走,她飞奔上去追了一阵,没追上。
下一班车是一个小时之后,叶语莺仿佛在迟到的事实中清醒了许多,恍惚觉得自己在上一秒之前一直是混沌不堪的。
心里的名字还是快点枯萎吧,她想过点正常的生活。
迟到的事实已经注定,叶语莺反而停止挣扎,认命地回到站□□自坐着,决定等上一个小时。
反正她在学校的七宗罪也不介意再加一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