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骋的肩膀上、手臂上,纵横交错的、大大小小的伤口,竟然已经结疤了!
结痂和结疤可不一样。
结痂,结的是血痂,把血痂抠开,还会流血,伤口底下还是坏的。
结疤,就是……
他已经全好了!
这才几天啊?
就连他胸膛上贯穿的那道伤口,也已经好了。
林早不敢相信地看着他,伸出一根手指,凑上前,轻轻戳了戳傅骋的胸膛。
碰到的瞬间,傅骋身上僵了一下。
他把保温桶放到一边,也不吃饭了,就看着林早。
林早一脸认真,只是盯着他身上的伤疤,毛茸茸的手套划过,一路向下,又带起傅骋身上一片冷硬。
深褐色的伤疤,不像是前几天伤到的,反倒像是陈年旧伤。
伤口太大,新肉硬生生合拢在一起,似乎有些撕裂开,所以周围,还有一道一道的小裂痕。
傅骋这样小麦色的硬汉身材,这些伤疤在他身上,不仅不突兀,反倒十分和谐。
“哇……好糙噢,抱我睡觉肯定……”
林早不由地感叹一声。
但很快的,他就反应过来。
他连忙直起身子,清了清嗓子,摆出生物专家的架势来。
“根据本人观察,丧尸的愈合能力是普通人类的几十倍,甚至几百倍。”
“这可能和丧尸体内的细胞分裂速度有关,也可能和丧尸本身强悍的体质有关。”
“我觉得……”
林早抬起脑袋,还在装模作样地思考,连傅骋朝他伸手,都没发现。
隔着手套,傅骋轻轻捉住他的手,把他的手放回自己的胸膛上。
小早喜欢摸他。
他给小早摸,只给小早摸。
“诶诶诶……这样不好……”
林早一激灵,刚想把手收回来,却忽然改了念头,变了方向。
他反手抓住傅骋的手腕,把他的手拽到自己面前。
或者说,是傅骋压根就没有反抗,把手送到了他面前。
林早低下头,认真看看傅骋的手。
既然要给他戴手套,当然要仔细观察一下。
傅骋做人的时候,手就很大,经常不经过他的同意,随随便便就掐他的腰。
变成丧尸以后,他的手好像变得更大、更厚了,几乎可以说是“掌”。
傅骋作为家养的丧尸,自然也爱干净。
他会用林早提进来的水洗手,也会在墙上磨指甲。
所以他的手干干净净,指甲也不像外面的丧尸一样,留得很长,到处乱抓,弄得乌漆嘛黑的。
作为丧尸,他真的很不一样。
林早很满意。
就是不知道,骋哥的手长大了,还能不能戴上之前给他买的手套。
林早这样想着,干脆张开手,把自己的手,贴在了傅骋的手心里。